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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雁检·争创平安鼎】小王讨薪记

雁塔检察 2022-06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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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小王,

是一名木工。

图片来自网络 与正文无关


之前,

我在阿德的公司包过一些木活,

但他还有一些工钱没给我结清,

每次问他要他总是推诿我。


小王


老板,我之前干活的那三五万块钱啥时候能给我结清?

公司这边程序还没走完,等公司走完程序签完字,最迟年底把钱给你。

老板阿德



哎,

每次问都这样说,

等你签完字得啥时候了,

明天就去公司堵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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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第二天


阿德竟然没在公司,

打电话也不接,

那我就坐门口等你,

今天你要是不来,

你公司的员工就别想下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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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六点

打算下班的小刘及同事出门时遇到正在堵门的小王。随后,小刘与小王发生撕扯,小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小刘下巴处划伤。经法医鉴定:小刘左侧颏部切割伤,伤情为轻伤一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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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小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捕。





本案中:

犯罪嫌疑人小王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一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,涉嫌故意伤害罪。






法条链接
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:

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

检察官温馨提示:





我国法律对劳动报酬问题都有明确规定,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也有许多配套制度予以保障。农民工朋友们遇到薪资问题时,要记得及时寻求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,切不可作出过激行为,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



图片  |  网络

供稿  | 张超

编辑  |  焦佳欣  赵季萍

审核|郑越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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